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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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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公司公章管理的通知

三峡认证办【201540

 

 

   关于加强公司公章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办事处、培训中心:

    为加强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公章的管理职责
    公司公章包括行政公章、财务公章、合同公章、审核计划专用公章、认证证书专用公章等类公章。其中,行政公章、合同公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财务公章由财务室管理,审核计划专用章由审核部管理,认证证书专用章由监督部管理。

公司对公章的管理坚持专人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公章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公章的管理负主要责任。公章保管人员负有管理责任,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负有监督及依照批准结果使用的权力。

   二、公章保管

行政公章、财务公章、合同公章、审核计划专用公章、认证证书专用公章应妥善保管,确保公章锁在保险柜或办公柜中。公司管理人员如有外出,不得私自转交他人,应由公章所在部门领导指定专人代为保管。

   三、公章使用

1、财务专用公章仅为财务专用,若需出具财务证明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合同专用公章仅限公司签订认证合同和培训合同使用,不作签订其他合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3、公司行政公章只限在办公场所使用。因公外出需使用公章时,必须填写《公章外借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并登记方可借出。如遇急件且领导不在,应电话请示同意后方可盖章,且经办人员须及时按规定程序完善审批手续。 

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需使用行政公章,但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登记用印的时间、份数和经办人。

4、对认证证书、审核计划的批准不再加盖行政公章。改用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审核计划专用公章”和“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认证证书专用公章”。对审核计划专用公章和认证证书专用公章的使用可依据审核计划的审批、认证决定的结果使用。

5、公章如不慎遗失,公章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查实查证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只限于行政公章)并对遗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若公章损坏,管理人员应及时申请更换。
    6、公章应保持清洁,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以上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 1、公司行政公章使用申请表
      2、公司行政公章外借申请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加强  公章管理  通知

 


抄  报: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国家认可委认证机构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秘书处

抄  送:各获证组织

校  对:姜诞渝                              印  发:1100份

 

行政公章使用申请表

日    期


用章部门


经办人


印章名称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用章事由:

分管领导

签字


办公室主任

签字


总经理

签字




盖章人

签字


 

 

 

行政公章外出使用申请表

日    期


用章部门


经办人


印章名称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用章事由:

分管领导

签字


办公室主任

签字


总经理

签字




盖章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