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28 8512-5882 028 8512-5880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Notice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证审核工作相关事项的 通 告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证审核工作相关事项的

通    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本公司根据国家对于疫情防控的部署,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认证〔20209号)、《关于近期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认可委(秘)【202010号)和《影响认可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和获证组织的特殊事件或情况的管理》(IAF ID3:2011)文件要求,经公司研究,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认证工作有序运行,最大程度保护认证人员身体健康及获证客户利益,特作出以下决定,同时制订并在国家宣布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证审核方案(试行)》:

1,公司自2020210日(正月十七)正式上班,通过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客户认证申请、沟通认证审核安排。

2,对于未受疫情影响的认证项目的现场审核,审核部与认证客户结合实际情况商定现场审核安排,按正常认证程序及要求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3,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实施现场审核的,根据市监认证〔20209号文第二条精神,自202024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我公司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客户如有以上两种情况不能接受审核,请与我公司市场联系,提交申请并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期现状调查表》,经公司批准后可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将所安排的监督审核/再认证现场审核项目实际发生时间、相关认证证书有效期顺延情况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和认可委相关信息服务平台。

4,对于客户不接受或不能与公司达成一致按第3条的顺延方案,则可依据市监认证〔20209 和认可委(秘)【202010号文件,按照IAF ID3:2011文件实施替代的短期审核方案。

5,公司发放“疫期保持通知书”或“延期3个月的认证证书”的工作流程是:

企业填写现状调查表---企业提出延期申请----企业交纳认证费---公司专业人员评审签字--签字批准--综合部出具“疫期保持通知书”或“延期3个月的认证证书”。

6,联络方式:

审核部:伍偲倩 028-85125833

市场部:刘志敏 028-8512588285125811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

                                  202028


                       附件下载:    疫情防控期获证组织现状调查表下载